《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中专项方案和现场处置方案演练频次问题咨询

时间:2023-12-20
化学品经营、生产、使用

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生产经营单位制定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单位根据辨识的风险点编制了多个专项方案触电、物打、坍塌、火灾、爆炸、防汛、防暑、环境、有限空间等等和几十个现场处置方案,是每个现场处置方案每半年都至少演练一次算符合本《办法》最低要求?还是在半年内针对某一现场方案或部分开展至少一次演练算符合《办法》最低要求?半年内全部开展至少一次难度大。

答:你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令第2号)第三十三条对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演练次数进行了规定,这是对演练频次的最低要求。请正确理解演练的定义,企业应根据自身实际,灵活采用桌面演练、实战演练、专项演练、综合演练等演练形式,有针对性的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热门课程
热门课程
查看更多
热门指南
热门指南
查看更多
化规通
全球化学品合规资讯、数据及技术服务平台
服务热线:
0571-87206555
化规通logo
x
化规通logo
化规通是由瑞旭集团出品,面向化工及下游行业的化学品全生命周期合规资讯、数据及技术服务平台。基于最新的全球化学品法规资讯、可靠的物质及法规标准数据库、专业的合规工具及技术咨询服务,帮助企业降低产品合规风险、破除市场准入壁垒。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秋溢路288号东冠高新科技园1号楼11层
电话:0571-87206555
传真:0571-87206533
邮箱:chemicals@cirs-group.com
工具
相关平台
关注微信公众号
化规通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Copyright © 2026 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浙ICP备07030637号-1
icon-server
mess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