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10日,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进行了第三次修正,修正相关内容于2021年9月1日期施行。
本法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义务、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主体法律责任进行了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的安全生产以及相关工作的监督管理。现就本法修订的新规定进行解读,详情如下:

2021年6月10日,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进行了第三次修正,修正相关内容于2021年9月1日期施行。
本法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义务、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主体法律责任进行了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的安全生产以及相关工作的监督管理。现就本法修订的新规定进行解读,详情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