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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自己公司使用为用途的产品的话,不需要贴二维码?
时间:2023-10-16
危险化学品
进出口
一企一品一码
广东试点的情况,用于自己用的进口危险品可以仅在外包装粘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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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时如包装形式为复合包装,是否只需要在外包装进行二维码张贴即可,内包装不用张贴?如果内包装过小,很难在不遮挡其他信息的前提下贴可识别大小的标签,是否可以仅在外箱贴标而不贴内包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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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直接出口到与登记危险化学品的企业不同的中国境内的企业,必须显示记载了进口商信息的二维码才能通关吗。不允许例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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