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弃的疫苗是《名录》中的废物,废弃疫苗的归类取决于其产生节点。医疗机构产生的废弃疫苗属于《医疗废物分类目录》中的废物,归为841-005-01;疫苗生产企业产生的废弃疫苗归为276-005-02;其他销售及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疫苗归为900-002-03。
废弃的疫苗是否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废物?若属于,应如何归类?
时间:2023-09-18
废弃的疫苗是《名录》中的废物,废弃疫苗的归类取决于其产生节点。医疗机构产生的废弃疫苗属于《医疗废物分类目录》中的废物,归为841-005-01;疫苗生产企业产生的废弃疫苗归为276-005-02;其他销售及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疫苗归为900-00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