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严格限制的有毒化学品名录(2023年)

名录条目数9
数据量33
名录最后更新时间2023-10-20

《中国严格限制的有毒化学品名录》(2023)包含了《斯德哥尔摩公约》,《汞公约》和《鹿特丹公约》这三个公约中的物质,也是这三个公约在中国的落地实施主要的名录。

《中国严格限制的有毒化学品名录》共收录9个条目,包括了常见的全氟辛基磺酸化合物(PFOS/F), 六溴环十二烷(HBCCD),汞等物质。生态环境部负责对其不定时增补,最新的名录,点击这里

► 进口或出口列入《中国严格限制的有毒化学品名录》的化学物质,凡应按相关规定向生态环境部申请办理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放行通知单,之后,进出口经营者凭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放行通知单向海关办理进出口手续。

 

相关管控法规和指南文件

《化学品首次进口及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规定》(环管〔1994〕140号)
《有毒化学品进口环境管理放行通知单》办理说明
《有毒化学品出口环境管理放行通知单》办理说明

 

监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 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
► 海关部门

 

获取 《中国严格限制的有毒化学品名录》

  1. 点击这里查询最新的名录
  2. 可根据下述官方网址,获取最新2023版名录: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2310/t20231019_1043580.html

 

我们的服务

  • 企业环境保护报告

  • 进口登记证的办理

  • 进口放行通知单的办理

  • 出口放行通知单的办理

如果您有任何需要或问题,请联系我们:chemicals@cirs-group.com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发送邮件至chemicals@cirs-group.com

化规通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化规通"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化规通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化规通"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化规通",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化规通联系。

化规通logo
x
化规通logo
化规通是由瑞旭集团出品,面向化工及下游行业的化学品全生命周期合规资讯、数据及技术服务平台。基于最新的全球化学品法规资讯、可靠的物质及法规标准数据库、专业的合规工具及技术咨询服务,帮助企业降低产品合规风险、破除市场准入壁垒。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秋溢路288号东冠高新科技园1号楼11层
电话:0571-87206555
传真:0571-87206533
邮箱:chemicals@cirs-group.com
工具
相关平台
关注微信公众号
化规通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Copyright © 2025 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浙ICP备07030637号-1
我要反馈
服务热线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