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发布关于调整《新化学物质申报登记指南》数据要求的公告

时间:2017-09-05
中国
新化学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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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8月31日,环保部发布关于调整《新化学物质申报登记指南》数据要求的公告,原文如下:
为提高新化学物质申报数据要求的科学性和规范性,我部对《新化学物质申报登记指南》规定的常规申报毒理学、生态毒理学最低数据要求,理化特性、毒理学和生态毒理学数据的豁免条件进行了调整。

  本公告自2017年10月15日起实施。原《新化学物质申报登记指南》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附件:

  1. 常规申报毒理学最低数据要求
  2. 常规申报生态毒理学最低数据要求
  3. 常规申报理化特性数据和面条件
  4. 常规申报毒理学数据豁免条件
  5. 常规申报生态毒理学数据豁免条件

  环境保护部

  2017年8月28日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7年8月3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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