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公布2017年版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

时间:2017-06-02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公告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第23条规定,公安部编制了《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年版),现予公布。

附件: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年版)

瑞旭技术建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属于危险化学品。针对不同活动,如满足相关要求,需取得相关许可后方可进行,如安全生产许可、安全使用许可、经营许可。生产、储存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单位,还应当设置治安保卫机构,配备专职治安保卫人员;且须储存在专用仓库。另外,销售和购买之后,均要求在一定时限内到相应公安机关备案,并输入计算机系统。运输上,也需满足交通部的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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