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采用对有毒化学品限制的权力

时间:2012-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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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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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颁布一项总统令,修改“有毒化学品控制法案”(TCCA),TCCA是韩国主要危险化学品管理法。变化包括增加规定,在划定某些物质为禁止或限制物质之前,政府将首先发出“预通知”,从而使行业有时间来准备遵守。通知将提供列入禁止和限制化学物质清单中的化学物质名称和时间线。

修改后的法律授权政府采取紧急措施,禁止化学物质危害人体健康或环境。然而,紧急措施禁止的化学物质不采取预先通知。修订还对该法的化学品在制造过程中最终成品中的残留物的识别要求提供了新的豁免。变化后的法规于修正案出版一年后生效。

相关连接:韩国官方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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