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2日,交通运输部、应急管理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内河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于7月7日在交通运输部官网公开发布。该《意见》经国务院同意,旨在进一步加强内河交通安全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意见》对加强内河交通安全工作事项进行了规定,包括总体要求、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全面强化安全运行管理、全面加强支持保障四个部分,适用于指导相关单位加强内河交通安全工作。
《意见》强调要加强危险货物泄漏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加强内河危险货物运输市场宏观调控,明确要求企业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落实船舶适航、货物适运、船员适任制度要求。
附件:《交通运输部 应急管理部关于加强内河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
来源:交通运输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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