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为什么不公布防范说明?

时间:2026-03-27
欧盟
化学品分类和标签

根据欧盟CLP法规第40(1)(f)条,向C&L清单提交通报应包括适用的CLP危险象形图、信号词和危险说明,以及CLP附件II第1.1和1.2节中规定的或CLP附件VI第3部分中提供的任何补充危险说明。ECHA不认为防范说明属于欧盟REACH法规第119(1)条意义上的分类和标签的一部分。此外,在C&L通报中提供防范说明并非强制性要求。而且,防范说明未列入统一分类和标签表中。

附件:1. 《欧盟物质和混合物(配制品)的分类、标签和包装法规(CLP法规)》

           2. 欧盟《化学品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法规》/欧盟REACH法规(第82修订版)

       

来源:ECHA

工具:GHS分类查询

热门课程
热门课程
查看更多
热门指南
热门指南
查看更多
化规通
全球化学品合规资讯、数据及技术服务平台
服务热线:
0571-87206555
化规通logo
x
化规通logo
化规通是由瑞旭集团出品,面向化工及下游行业的化学品全生命周期合规资讯、数据及技术服务平台。基于最新的全球化学品法规资讯、可靠的物质及法规标准数据库、专业的合规工具及技术咨询服务,帮助企业降低产品合规风险、破除市场准入壁垒。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秋溢路288号东冠高新科技园1号楼11层
电话:0571-87206555
传真:0571-87206533
邮箱:chemicals@cirs-group.com
工具
相关平台
关注微信公众号
化规通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Copyright © 2026 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浙ICP备07030637号-1
icon-server
mess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