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安全工程师分类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的人员,表明其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可视为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
附件:《注册安全工程师分类管理办法》
来源:甘肃省应急管理厅
工具:中国危险化学品目录(2022调整版)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