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3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油墨中重金属的限量》(GB 46997-2025),自2027年1月1日起实施。
《油墨中重金属的限量》(GB 46997-2025)规定了油墨中铅元素、镉元素、汞元素、六价铬以及可溶性重金属(可溶性锑元素、可溶性砷元素、可溶性钡元素、可溶性镉元素、可溶性铬元素、可溶性铅元素、可溶性汞元素、可溶性硒元素)的最大限量要求,描述了检验方法,适用于油墨产品。
具体限量信息如下:
1)铅元素、镉元素、汞元素、六价铬的最大限量:总含量≤100毫克每千克
2)可溶性锑元素(Sb)的最大限量:≤60毫克每千克
3)可溶性砷元素(As) 的最大限量:≤25毫克每千克
4)可溶性钡元素(Ba)的最大限量:≤1000毫克每千克(不适用于大红油墨、金红油墨)
5)可溶性镉元素(Cd) 的最大限量:≤75毫克每千克
6)可溶性铬元素(Cr)的最大限量:≤60毫克每千克(不适用于纺织品印染喷墨的活性染料墨水和酸性染料墨水)
7)可溶性铅元素(Pb)的最大限量:≤90毫克每千克
8)可溶性汞元素(Hg) 的最大限量:≤60毫克每千克
9)可溶性硒元素(Se) 的最大限量:≤500毫克每千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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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见附件。
来源: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