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可根据其自身业务运营情况以及对所用化学物质的了解,核查加州65号提案的化学物质清单,以确定其业务运营或产品是否可能导致加州居民接触到任何已列明的化学物质。根据接触水平的不同,企业可能需要针对这些接触情况提供警告。若企业确定其导致接触已列明化学物质的情况,可参考加州环境健康危害评估办公室(OEHHA)制定的安全港数值,以判断是否需要提供警告。
附件:1. 《美国加州65号提案/1986年饮用水安全与毒性物质强制执行法》
2. 《美国加州65号提案致癌物或生殖毒性物质清单(2025年12月5日版)》
来源:加州环境健康危害评估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