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少于10人的企业及政府机构可豁免于第65号提案的警示要求及向饮用水源排放的禁令。
若企业造成的暴露水平极低,不会形成显著致癌风险,或远低于已知会导致出生缺陷或其他生殖危害的水平,则同样可豁免警示要求及排放禁令。
附件:1. 《美国加州65号提案/1986年饮用水安全与毒性物质强制执行法》
2. 《美国加州65号提案致癌物或生殖毒性物质清单(2025年12月5日版)》
来源:加州环境健康危害评估办公室
员工少于10人的企业及政府机构可豁免于第65号提案的警示要求及向饮用水源排放的禁令。
若企业造成的暴露水平极低,不会形成显著致癌风险,或远低于已知会导致出生缺陷或其他生殖危害的水平,则同样可豁免警示要求及排放禁令。
附件:1. 《美国加州65号提案/1986年饮用水安全与毒性物质强制执行法》
2. 《美国加州65号提案致癌物或生殖毒性物质清单(2025年12月5日版)》
来源:加州环境健康危害评估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