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员国可自愿申请评估某种物质。两个成员国也可决定进行联合评估。但无论何种情况,仅指定其中一个成员国为负责评估的成员国。物质最终分配给各成员国,需待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通过CoRAP时,根据成员国委员会(MSC)对CoRAP草案的意见作出决定。因此,CoRAP将针对清单中的每种物质明确负责评估的成员国。对于首年评估的物质,还将公布负责主管机构的联系方式,以便利益相关方知悉处理每种物质的机构。
若涉及两个成员国联合评估,CoRAP中将同时标注共同评估成员国。
附件:1. 欧盟《化学品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法规》/欧盟REACH法规(第82修订版)
2. 欧盟2025-2027年欧盟ERACH物质评估滚动条计划(CoRAP)
来源:ECH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