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义务仅适用于已列入欧盟候选清单且符合欧盟REACH法规第7条第(2)款标准的物质。因此,如果某种物质尚未被列入该清单,则无需通报。但请注意,符合欧盟REACH法规第57条标准的CMR/PBT/vPvB物质及具有同等关注度的物质可能会被列入欧盟候选清单。建议您持续关注物品中这些物质的使用情况,并通过意向登记簿跟踪候选清单的更新。
附件:1. 欧盟《化学品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法规》/欧盟REACH法规(第82修订版)
2. 《欧盟高关注物质SVHC清单(251项)(2025年11月5日版)》
来源:ECH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