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10日,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面向全社会发布《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防范制毒物品和非列管可制毒化学品及设备流失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旨在依法加强对制毒物品的管控。
现就《通告》制定依据、发布目的、主要内容总结如下:
制定依据:
《通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而制定。
发布目的:
《通告》的发布,旨在进一步规范制毒物品和非列管可制毒化学品及设备的生产、经营、运输和进出口活动,防范流入非法渠道,被不法分子用于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保护我国企业和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主要内容:
本通告共十三条,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制毒物品犯罪、制毒共犯、偷逃税款犯罪、走私犯罪、网络信息发布以及反洗钱和外汇管理相关规定,以及针对邮政企业、快递企业、物流企业、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及其他单位和个人关于防范制毒物品相关违法犯罪的要求,适用于从事相关经营活动的企业和个人参考。
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非法生产、买卖、运输醋酸酐、乙醚、三氯甲烷或其他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配剂,或者携带上述物品进出境。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明知他人制造毒品而为其生产、买卖、运输前款规定的物品。适用于从事相关经营活动的企业和个人参考。
详情见附件。
附件:《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防范制毒物品和非列管可制毒化学品及设备流失的通告》
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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