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旦某种物质已通报至分类与标签名录(C&L),生产商或进口商是否仍需对名录中已存在的同一物质进行通报?

时间:2025-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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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必须通报。每个将物质投放市场的法律实体都必须进行通报。不过,生产商或进口商也可选择以团体形式进行通报,即由一名通报人代表其他通报人通过REACH-IT系统提交通报,同时录入其他通报人的身份信息。

此外,若您使用REACH-IT在线工具提交申报且满足以下条件:a) 该物质已被其他制造商或进口商申报;b) 您认为系统显示的该物质配料与标签信息准确无误,则只需勾选“我同意”选项,申报文件的相关字段将自动填充。

附件:《欧盟物质和混合物(配制品)的分类、标签和包装法规(CLP法规)》

       

来源:ECHA

工具:GHS分类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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