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演练频次

时间:2025-09-30
中国
危险化学品

问: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应急预案演练次数是否要求危险化学品企业企业每半年至少一次综合或者专项应急演练以及每半年至少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一年至少演练2次综合或专项,2次现场处置方案

答:应急演练可采用多种演练方法。依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基本规范》,应急演练按照演练内容分为综合演练和单项演练,按照演练形式分为实战演练和桌面演练,不同类型的演练可相互组合。组织现场处置方案演练,可灵活确定演练内容和形式,一次演练可安排多个现场处置方案演练内容。生产经营单位应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风险特点,统筹考虑确定现场处置方案等各类预案演练的频次。

附件:1.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2019年修正)》

           2.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基本规范》(AQ/T 9007-2019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工具:中国危险化学品目录(2022调整版)查询

热门课程
热门课程
查看更多
热门指南
热门指南
查看更多
化规通
全球化学品合规资讯、数据及技术服务平台
服务热线:
0571-87206555
化规通logo
x
化规通logo
化规通是由瑞旭集团出品,面向化工及下游行业的化学品全生命周期合规资讯、数据及技术服务平台。基于最新的全球化学品法规资讯、可靠的物质及法规标准数据库、专业的合规工具及技术咨询服务,帮助企业降低产品合规风险、破除市场准入壁垒。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秋溢路288号东冠高新科技园1号楼11层
电话:0571-87206555
传真:0571-87206533
邮箱:chemicals@cirs-group.com
工具
相关平台
关注微信公众号
化规通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Copyright © 2026 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浙ICP备07030637号-1
icon-server
mess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