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18日,生态环境部会同国家疾控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发布<重点控制的土壤有毒有害物质名录(第一批)>的公告》(生态环境部 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公告 2025年 第18号),旨在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
《重点控制的土壤有毒有害物质名录(第一批)》共含有18种有毒有害物质,包括镉及镉化合物、六价铬化合物、汞及汞化合物、铅及铅化合物、砷及砷化合物、氰化物等。其中氰化物是指氢氰酸、全部简单氰化物(多为碱金属和碱土金属的氰化物)和锌氰络合物,不包括铁氰络合物、亚铁氰络合物、铜氰络合物、镍氰络合物、钴氰络合物。
附件:关于发布《重点控制的土壤有毒有害物质名录(第一批)》的公告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工具:全球化学品名录查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