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欧盟委员会或某个成员国认为某种物质可能符合欧盟REACH法规第57条规定的“高度关注物质(SVHC)”识别标准时,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应欧盟委员会的请求,或该成员国将编制一份附件XV的SVHC卷宗。凭借该附件XV卷宗,ECHA或成员国提出将该物质纳入候选清单的建议,并阐明认定该物质为SVHC的科学依据。
ECHA网站设有一个公开的意见征集登记册,以便相关方了解主管机构拟提交附件XV卷宗的物质,从而帮助相关方及时做好准备,在后续程序中提出意见。
附件XV SVHC卷宗编制完成后,依照欧盟REACH法规第59条的规定,必须征询成员国及相关方的意见。
征询结束后,该物质可被纳入候选清单。候选清单的最新版本发布在ECHA网站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