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物质从物品中释放是为了实现一种辅助功能,且若该物质不释放则此功能无法实现,那么这种释放即被视为有意释放。例如,带香味的儿童玩具就是一种有意释放物质的物品,因为玩具中所含的香味物质被释放出来以实现辅助功能——即散发香气。反之,由于物品老化、磨损或物品使用过程中不可避免产生的副作用而导致的物质释放,通常不被视为有意释放,因为这种释放本身并不具有功能性。
此外,物品中有意释放物质必须在正常或合理可预见的使用条件下发生。这意味着物质释放需发生在物品的使用寿命期内。因此,在生产或处置阶段发生的物质释放不属于有意释放。同样,在事故或任何违反使用说明的误用情况下发生的释放,因不符合正常或合理可预见的使用条件,也不被视为有意释放。
附件:欧盟《化学品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法规》/欧盟REACH法规(第78修订版)
来源:ECH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