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合物中的添加剂是指为了调整或改善聚合物材料的外观和/或理化性能而有意加入的物质。
根据欧盟REACH法规第3条第1款,凡是为保持聚合物稳定性所必需的添加剂,均应视为聚合物本身的一部分;而任何其他未与聚合物结合的“添加剂”,则必须视为混合物中的组分,而非欧盟REACH意义上的添加剂。
因此,进口含有添加剂的聚合物时,如果这些添加剂是为保持聚合物稳定性而添加的,则无需对这些添加剂单独进行注册。但请注意,若聚合物混合物中进口的其他物质年进口量达到或超过1吨,则仍需履行相应的注册义务。更详细的指导及实际示例可参见《欧盟REACH下单体和聚合物指南》。
附件:1. 欧盟《化学品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法规》/欧盟REACH法规(第78修订版)
来源:ECH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