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28日,上海市应急管理局、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印发<工业企业配建自用专门放置危化品小型库房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沪规划资源建〔2025〕290号)(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旨在促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进一步落实《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和《上海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
《通知》公布了《工业企业配建自用专门放置危化品小型库房指导意见(试行)》,该指导意见对上海市工业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除外)配建自用专门放置危化品的小型库房的工作举措以及工作职责和分工进行规定,适用于上海市境内工业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除外)配建自用专门放置危化品小型库房相关工作。
附件:关于印发《工业企业配建自用专门放置危化品小型库房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