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4日,应急管理部危化监管一司发布了其组织编制的《化工装置老化评估方法(征求意见稿)》,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征集截止期至2025年8月5日。
如有意见,请于2025年8月5日前将有关修改意见填写在《征求意见表》(见附件)书面进行反馈,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liuxzqday@163.com)。
联系人及电话:刘曦泽,0532-83786425/15192052328。
现就行业标准《化工装置老化评估方法(征求意见稿)》的制定背景、制定目的、主要内容总结如下:
制定背景
我国化工行业于上世纪80年代进入快速发展期,部分上世纪建设的化工装置设备已经运行30年甚至40年以上,存在设计建设标准和制造水平低、长周期运行后腐蚀减薄、安全保障能力下降等问题,化工老旧装置设备安全风险叠加并进入集中暴露期。
我国高度重视设备老化管理,2024年国务院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七部门印发《推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实施方案》(工信部联规〔2024〕53号)、应急管理部发布《化工老旧装置淘汰退出和更新改造工作方案》(应急〔2024〕49号),强调重点行业(含石化行业)设备淘汰、更新、改造的重要性,提出要妥善化解装置工艺风险大、动设备故障率高、静设备易泄漏等安全风险,提升行业本质安全水平。
针对设备老化问题,通过一系列技术标准的制定和评价技术的研究,可以更科学的识别与评估设备老旧程度并针对性的制定管理措施,推动建立装置老化管理长效机制,以系统性、持续性的方法合理应对设备老化带来的安全挑战。
制定目的
旨在科学系统识别、评估与管理化工企业装置、设备老化风险,构建安全风险管控长效机制。
主要内容
本文件规定了化工装置老化评估的基本要求、老化评估流程与步骤,设备老化评估、单元老化评估与装置老化评估方法,适用于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化工企业的装置、设备。其他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带储存)企业装置、设备老化评估可参照执行。
附件:关于公开征求《化工装置老化评估方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来源:应急管理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