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19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就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意见截止日期为2025年6月18日。
如有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登录市场监管总局网站(网址:http://www.samr.gov.cn),通过首页“互动”栏目中的“征集调查”提出意见。
二、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gongyp@samr.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字样。
三、通过信函邮寄至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市场监管总局质量监督司(邮政编码:100088),并在信封上注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字样。
现就本征求意见稿的制定目的和主要内容概括如下:
制定目的
此次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旨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强化源头治理,适应新形势下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工作需要,进一步保障重要工业产品质量安全。
主要内容
本征求意见稿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申请与受理、审查与决定、证书和标志、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进行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列入目录产品的。列入目录产品的进出口管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目录内产品同时列入必须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目录。
附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公开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来源:市场监管总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