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日本优先评估化学物质年制造或进口量达到一定数量(1吨)以上的企业,须向日本经济产业大臣提交上一年度的制造或进口数量等相关信息(依据《日本化审法(CSCL)》第9条第1项)。
此外,从事日本优先评估化学物质制造业务的企业、以商业用途使用该物质的企业,以及其他以商业目的处理该物质的主体,在向其他企业转让或提供日本优先评估化学物质时,应努力向接收方提供该物质的名称等相关信息(依据《日本化审法(CSCL)》第12条)。
附件: 《日本化审法(CSCL)》
来源:日本经济产业省
工具: 1. 日本化审法-优先评估化学物质查询
3. 日本化审法-新公示化学物质(2011年3月31日以前)查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