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日本化审法(CSCL)》第17条,第一种特定化学物质的生产者必须事先取得生产许可。此外,获得许可的生产者需要根据《日本化审法(CSCL)》第28条第1款,遵守与已获许可的第一种特定化学物质生产设备相关的技术标准。
对于第一种特定化学物质的进口商,根据《日本化审法(CSCL)》第22条,必须事先取得进口许可。
对于第一种特定化学物质的使用者,根据《日本化审法(CSCL)》第26条,必须事先进行申报。
对于第一种特定化学物质的处理业者,根据《日本化审法(CSCL)》第28条第2款,必须遵守与处理相关的技术标准。此外,当转让或提供第一种特定化学物质时,根据《日本化审法(CSCL)》第29条第2款,须在容器、包装或发货单上标明为防止该第一种特定化学物质污染环境而需采取的措施等相关事项。
注:第一类特定化学物质处理业者是指从事第一种特定化学物质生产、使用、运输、储存等行为,在社会普遍认知中被视为从事与该化学物质相关业务的主体。
附件: 《日本化审法(CSCL)》
来源:日本经济产业省
工具: 1. 日本化审法-优先评估化学物质查询
3. 日本化审法-新公示化学物质(2011年3月31日以前)查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