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纳米材料研究项目“引资成功”

时间:2012-05-07

  近期,荷兰环境部宣布为欧盟框架7计划(FP7)设立专项基金,用以收集纳米材料安全性数据、形成常规的欧盟方法用以监管测试。 欧洲化学工业委员会及行业巨头BASF包括其他在进行中的工业谈判都对荷兰的计划作出了承诺。关键性的资金已经筹集完毕;来自欧盟的8百万欧元的资金赞助被用于FP7计划调查纳米材料相关调查,该款项将于6月到达。

  纳米监管计划要求在纳米安全性相关的各领域设立数据分享及合作体系,包括危害识别和风险评估;收集和评估从国家与国际间已完整存在或是仍处于研究中的资源取得数据,最终达到风险管理、减少并消除风险的目的。

  由欧盟委员会联合研究中心(JRC)在西班牙举行的纳米材料安全性研讨会上,荷兰外交部高级顾问Tom van Teunenbroek表示,纳米监管计划可以帮助其发现(纳米材料)所处的位置,在接下来1~2年间,将会公布大量相关数据。

  之后将进行数据的差异性分析,识别在哪些方面需要对纳米材料进行监管和测试投入,检查是否需要增加对现有测试指南的说明及修订,并逐步取得测试方法的一致性。

  该计划的另外一个目的是,建立能够决定如何实施指导和方针变化实施的工作论坛,可以长期的为立法者提供发展新的测试策略及加强与执法当局、行业内部、科学家等多方合作的工具。Van Teuneubroek将之视为核心任务,并指出当前存在的问题是监管主体未能与研究主体取得紧要的联系。

  发言指出,荷兰的纳米材料监管应该与其他国际团体取得交流沟通,比如世界经合组织(OECD)、世界标准化组织(ISO)、REACH与CLP法规主管部门(Caracal)及欧洲化学品管理署(ECHA);同时还应该和其他欧洲国家保持合作。

  荷兰方面指出,纳米材料最初的监管问题包括:如何识别制造中的纳米材料,包括纳米颗粒转化或者集合成复合材料的物质确认;纳米材料制造过程中毒性监管的度量指标;结合制造的纳米材料的理化特性,生产出更安全的物质。

  据悉,欧洲化学品管理署(ECHA)也将在5月29日举行“已注册纳米物质评估小组”(Gaarn)首次会议,旨在达成REACH法规下纳米物质管控的一致性,重点讨论如何以“非正式的方式”解决评估纳米材料REACH注册卷宗中遇到的困难,并提出纳米材料REACH注册监管良好操作的通用建议。欧盟及其成员国对纳米材料的监管研究将越来越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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