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法定代表人变更,应急预案是否需要从新备案

时间:2025-03-10
危险化学品
化学品经营、生产、使用

问:我单位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应急预案与2024年4月28日完成备案,现在单位法定代表人发生变化,法定代表人不是主要负责人主要负责人及组织体系、应急处置岗位及职责分工都未发生变化,只是备案表上法定代表人发生变化,这种应急预案还需要重新备案吗?

答:根据应急管理部令第2号修正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应急预案修订涉及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应急处置程序、主要处置措施、应急响应分级等内容变更的,修订工作应当参照本办法规定的应急预案编制程序进行,并按照有关应急预案报备程序重新备案。依据上述规章,你单位法定代表人发生变更,在同时不涉及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应急处置程序、主要处置措施、应急响应分级等内容变更内容的,则不属于需要应急预案重新备案的情形。请你单位结合实际参照执行,如地方另有规定的,请按照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2019年修正)》

 

来源:应急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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