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法(草案)》被讨论并原则通过

时间:2024-11-26
危险化学品

据新华社消息,2024年11月22日,国务院总理李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推动平台经济健康发展有关工作,讨论《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法(草案)》,审议通过《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草案)》。

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法(草案)》,决定将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会议指出,要时刻绷紧危化品安全这根弦,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加强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等全过程的安全管理。要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政府监管责任,加强跨部门、跨区域联合执法,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要强化危化品安全源头治理,提高从业人员专业技能,用好大规模设备更新政策,加快推进化工老旧装置淘汰退出和更新改造,最大限度降低安全风险。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法(草案)》

来源: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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