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EPA拟将HCFO-1224yd(Z)列入VOC豁免清单
时间:2024-11-20

2024年11月12日,美国环保署(EPA)宣布,鉴于化合物(Z)-1-chloro-2,3,3,3-tetrafluoropropene(俗称HCFO-1224yd(Z),CAS号111512-60-8)对对流层臭氧的形成影响极小,计划将该化合物列入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的豁免清单。公众可于2025年1月13日之前通过网址https://www.regulations.gov/提交相关评论。

在评估HCFO-1224yd(Z)的反应性时,EPA使用了三种不同的指标:与羟基自由基(OH)反应的速率常数(kOH)、按单位质量计的最大增量反应性(MIR)及按摩尔计的MIR。这些指标显示,HCFO-1224yd(Z)的反应性显著低于乙烷,因此适宜从VOC的监管定义中豁免。

对流层臭氧及其影响

对流层臭氧,通常被称为地面臭氧或烟雾,是在阳光照射下,VOC和氮氧化物(NOX)在大气中反应生成的。鉴于臭氧对人体健康可能造成的危害,EPA及美国各州政府对大气中的VOC排放量实施了严格的限制。由于不同VOC的反应活性不同,其中一些化合物形成臭氧的速度和数量较少,因此减少这些化合物的排放对控制局部或区域性臭氧污染的效果有限。

长期政策和监管环境

自1971年以来,EPA的政策一直是将反应活性极低的某些有机化合物从VOC的监管定义中排除,以便将控制努力集中在显著影响臭氧浓度的化合物上。此外,EPA认为,豁免这些化合物可以激励行业采用反应活性较低的化合物,替代那些受到VOC监管的高反应性化合物。

根据《清洁空气法》第302(s)条,EPA有权定义“VOC”的含义,并据此确定哪些化合物应作为VOC进行监管。排除反应性微小化合物的政策最初在1977年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控制建议政策”中提出,并在2005年的“臭氧州实施计划中控制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临时指南”中得到补充。

此次决定提议豁免HCFO-1224yd(Z),旨在减少对环境的影响,同时鼓励使用对人体健康和环境影响较小的替代化合物。EPA也将继续通过SNAP计划和新化学品计划监控该化合物的使用,确保不会对环境造成未知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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