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残留二氯甲烷的废空桶是否需要作为危险废物处理

时间:2024-10-22
危险废物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问:请问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含有国家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版)中的二氯甲烷的废空桶,比如纯二氯甲烷的废桶、含二氯甲烷清洗剂的废桶,是否是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中的900-041-49 类别 “含有或沾染毒性、感染性危险废物的废弃包装物、容器、过滤吸附介质”?

答:您好,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二氯甲烷,又名亚甲基氯、甲撑氯,属于危险化学品,CAS号75-09-2。《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规定,被所有者申报废弃的,或未申报废弃但被非法排放、倾倒、利用、处置的,以及有关部门依法收缴或接收且需要销毁的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的危险化学品(不含该目录中仅具有“加压气体”物理危险性的危险化学品),属于危险废物,危险特性包含毒性、腐蚀性、易燃性、反应性;含有或沾染毒性危险废物的废弃包装物、容器,属于危险废物,代码900-041-49。

附件:《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

 

文章参考

官方链接:https://gdee.gd.gov.cn/hdjlpt/detail?pid=2978079&via=pc

热门课程
热门课程
查看更多
热门指南
热门指南
查看更多
化规通
全球化学品合规资讯、数据及技术服务平台
服务热线:
0571-87206555
化规通logo
x
化规通logo
化规通是由瑞旭集团出品,面向化工及下游行业的化学品全生命周期合规资讯、数据及技术服务平台。基于最新的全球化学品法规资讯、可靠的物质及法规标准数据库、专业的合规工具及技术咨询服务,帮助企业降低产品合规风险、破除市场准入壁垒。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秋溢路288号东冠高新科技园1号楼11层
电话:0571-87206555
传真:0571-87206533
邮箱:chemicals@cirs-group.com
工具
相关平台
关注微信公众号
化规通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Copyright © 2026 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浙ICP备07030637号-1
icon-server
mess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