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条第1项第3款:只要有一种属第2条第3款的化学品有达到临界量,其他属第2条第3款的化学品,虽未达临界量,仍一并报请备查。
第6条第1项第4款:属第2条第3款的化学品皆未达临界量,应另依总和规定,来判断是否须报请备查。
附件:《优先管理化学品之指定及运作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
文章参考
官方链接:https://prochem.osha.gov.tw/content/info/QuestionDetail.aspx?Classify=1&Id=26
第6条第1项第3款:只要有一种属第2条第3款的化学品有达到临界量,其他属第2条第3款的化学品,虽未达临界量,仍一并报请备查。
第6条第1项第4款:属第2条第3款的化学品皆未达临界量,应另依总和规定,来判断是否须报请备查。
附件:《优先管理化学品之指定及运作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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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链接:https://prochem.osha.gov.tw/content/info/QuestionDetail.aspx?Classify=1&Id=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