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欧盟委员会根据《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以下简称POPs公约),提议对UV-328禁令设定几项特殊豁免。根据拟议规定,将允许UV-328在陆地机动车、采血管的机械分离器、偏光片的三醋酸纤维素薄膜以及摄影用纸中继续使用,计划将于2025年2月26日起正式实施。目前,关于该禁令的提议已开展公众咨询,该咨询将持续至2024年8月27日。
具体规定详见下述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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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质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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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S/ EU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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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间用途及其他规格的特别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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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羟基-3,5-二(1,1-二甲基丙基苯基)]-2H-苯并三唑
(UV-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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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973-55-1
247-3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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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第4条(1)项(b)点规定,需有关物质或化合物含UV-328的浓度≤1毫克/千克(即0.0001%重量比)。
- 但以下情况予以豁免,允许含UV-328的制品投放市场并使用,直至2030年2月26日:
- 陆地机动车辆;
- 血液采集管中的机械分离器;
- 偏光片中的三醋酸纤维素薄膜;
- 摄影用纸。
- 此外,以下设备的备用部件若在生产初期使用了UV-328,可使用至其服务寿命结束或最晚截止于2044年:
- 陆地机动车辆;
- 用于农业、林业和建筑行业的固定工业机器;
- 除医疗应用外的液晶显示器。
- 符合欧盟2017/745和2017/746号法规的液晶显示设备及其他分析、测量、控制、测试、生产和检查的仪器中的液晶显示备用部件,也可继续使用至其服务寿命结束。
- 任何在相关豁免规定到期之前或之时已在欧盟内使用的含UV-328的制品,将仍允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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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V-328限制背景
2023年5月1日至12日,POPs公约第十一次缔约方大会在瑞士日内瓦召开,会议新增甲氧滴滴涕、得克隆和UV-328三种化学物质进入《公约》附件A。现鉴于UV-328在油漆、涂料和塑料等行业中的应用尚无替代品,大会暂对其保留了特定用途的豁免权,以支持相关企业平稳过渡。
https://ec.europa.eu/info/law/better-regulation/have-your-say/initiatives/13887-Persistent-organic-pollutants-UV-328_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