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23日,应急管理部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防护服装 颗粒物防护服(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就强制性国家标准《防护服装 颗粒物防护服》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征集截止至2024年10月23日前。
如有意见,请将反馈意见填写至《应急管理标准项目征求意见表》,并于2024年10月23日前发送至工作邮箱chinatc112@163.com。
联系人及电话:杨惠,010-64463778
现就本强制性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的主要内容概述如下:
本文件规定了颗粒物防护服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标识及制造商应提供的信息,适用于减少有害颗粒物(如本身具有危害性的颗粒物,以及吸附其他有害物质的颗粒物)对穿戴者危害的防护服,不适用于防护挥发性或渗透性有毒气体、液体及化学颗粒物的防护服,不适用于防护液体喷射、泼溅或有限泼溅的防护服,也不适用于电离辐射防护和医疗诊断、治疗过程中使用的防护服。
附件:1. 《防护服装 颗粒物防护服(征求意见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