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海事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组织对“常见海事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进行了修订,并于2023年10月27日发布了《常见海事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海上)》和《常见海事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内河)》两项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zfc@msa.gov.cn;
2.传真:010-65292473。
请于11月27日前将意见反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附件1:《常见海事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海上)》(征求意见稿)
附件2:《常见海事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内河)》(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