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新决策!批准PVC中铅和镉的RoHS专项豁免
时间:2024-01-19

近日,欧盟委员会正式批准了一项去年7月提出的特殊豁免申请,此决定将允许使用经过回收处理的聚氯乙烯(PVC)作为电子电器设备的框架材料。此次批准基于RoHS指令的考虑,认为在PVC门窗框架材料中添加镉和铅可增强聚合物的稳定性。据悉,此项特殊用途豁免将于2024年1月30日生效,有效至2028年5月28日。

环境效益与安全标准

尽管市面上存在无铅和无镉的原生PVC,但相比之下,使用回收PVC在能源和自然资源(如水、石油和天然盐)方面的需求显著减少。这一决策正符合RoHS指令第5条的第1(a)款,即如果使用原生PVC,可能导致的总体环境、健康和消费者安全影响将超过其带来的总体益处。

豁免条件与规则

自2024年1月30日起,只要回收PVC中镉的重量比不超过0.1%,铅的重量比不超过1.5%,即可获得此豁免权。同时,修订指出,这类可回收的硬质PVC仅适用于欧盟法规(EC) No 1907/2006附录XVII的相关规定。

标记与产品安全

此外,根据RoHS指令,所有含回收PVC且其中铅含量等于或超过0.1%的产品,在市场投放前,供应商必须在产品上附上明显、清晰且不可擦除的标记,标明“含铅量≥0.1%”。如果产品性质不便标记,则应将标记置于产品包装上。

2023年年初,欧盟委员会已通过一项措施,禁止在聚氯乙烯(PVC)制品中使用及市场销售含铅产品,以保护人民和环境免受铅中毒。这一措施属于REACH框架下,旨在减少每年高达8.4吨的铅排放,确保欧盟内生产的PVC制品与进口制品之间的公平竞争。

为推进回收利用,此决策也有助于每年减少约150万吨的二氧化碳排放。含回收硬质PVC的物品在一定时期内仍可销售和使用。但为确保安全,这些物品需要被无铅层完全覆盖,以防止人们和环境意外接触铅。

欧盟委员会将持续与欧洲化学品管理局合作,探索进一步限制环境和人类接触铅的方法,以符合可持续化学战略和欧洲绿色协议的目标。

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uri=OJ%3AL_202400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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