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19日,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发布了《浙江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合规管理指引(2024 版)》(以下简称《指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本《指引》的制定是浙江省应急管理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浙江省实际情况,以及危险化学品企业全生命周期管理中的典型问题而制定。
本《指引》对危险化学品企业全生命周期合规管理(如危险化学品企业建设项目管理、危险化学品企业许可管理、危险化学品企业运行管理等)、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如合规管理负责人、合规管理组织、业务及职能部门等)等进行了规定,适用于浙江省行政区域内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及其相关从业人员。适用本指引的危险化学品企业:(一)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二)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三)纳入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的化工和医药企业;(四)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或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工和医药企业。
本《指引》所称的合规是指为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发生,危险化学品企业及相关从业人员的生产经营管理行为和业务活动应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要求。
本《指引》所称的合规风险是指危险化学品企业及相关从业人员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不合规行为,引发法律责任,造成人员伤亡、事故追责、经济或声誉损失以及其他负面影响。
本《指引》所称合规管理是指危险化学品企业及相关从业人员以合规为目的,围绕危险化学品企业全生命周期管理要求,实施安全风险管控,预防性防范、减少或降低危险化学品对人员、设施以及环境的不利影响。
本《指引》的发布实施可指导和规范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合规管理,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增强企业安全生产合规化意识,推动企业安全生产合规从“事后整改”向“事前预防”转变,有效防范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
本《指引》仅针对浙江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合规管理作出一般性指引,供企业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