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发布公告增补《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2024年第1批 总第11批)

时间:2024-05-27
新化学物质

2024年5月18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增补<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2024年第1批 总第11批)的公告》。本公告信息中共7种化学物质增补进入《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分别为:过甲酸(CAS#107-32-4)、((((1Z)-1-(2-氨基-1,3-噻唑-4-基)-2-(1,3-苯并噻唑-2-基硫基)-2-氧亚乙基)氨基)氧基)乙酸甲基酯(CAS#246035-38-1)、(αZ)-2-氨基-α-(甲氧基亚氨基)-4-噻唑乙酸乙酯(CAS#64485-88-7)、三氧化二钒(CAS#1314-34-7)等。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关于增补《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2024年第1批 总第11批)的公告

根据《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12号)相关规定,按照《关于发布〈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指南〉及相关配套表格和填表说明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20年第51号)中有关化学物质增补列入《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的要求,我部组织对相关化学物质生产、进口、使用企业,相关行业协会及其他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核和公示。现将符合要求的2024年第1批(总第11批)7种化学物质增补列入《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列入《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的7种符合增补要求的化学物质

生态环境部

2024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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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

注:本次增补见附件中对应“增补《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2024年 第15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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