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

时间:2016-12-07

12月06日,国务院办公厅公开发布《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明确,接下来三年(2016.12-2019.11)分三个阶段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旨在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深刻吸取2015年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教训,巩固近年来开展的提升危险化学品本质安全水平的专项行动和专项整治成果,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有效防范遏制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将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分工具体、落实到各部委。整个治理内容分为10个主要方面,细化为40条,即:

  1. 全面摸排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 全面摸排风险;重点排查重大危险源。
  2. 有效防范遏制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 加强高危化学品管控;加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管控;加强化工园区和涉及危险化学品重大风险功能区及危险化学品罐区的风险管控;全面启动实施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工程;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管控;巩固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整治攻坚战成果。
  3. 健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监管责任体系;建立更加有力的统筹协调机制;强化行业主管部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责任。
  4. 强化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的依法治理 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管理体制;制定完善有关标准。
  5. 加强规划布局和准入条件等源头管控 统筹规划编制;规范产业布局;严格安全准入;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工程设计、施工质量的管理。
  6. 依法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加强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贯彻落实;认真落实“一书一签”要求;推进科技强安;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严格规范执法检查;依法严肃追究责任;建立实施“黑名单”制度;严格危险化学品废弃处置。
  7. 大力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保障能力 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积极利用社会力量,助力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严格安全、环保评价等第三方服务机构监管;借鉴国际先进经验,防范重特大事故。
  8. 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 完善危险化学品登记制度;建立全国危险化学品将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国家危险化学品安全公共服务互联网平台。
  9. 加强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工作 进一步规范应急处置要求;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强化危险化学品专业应急能力建设;加强危险化学品应急预案管理。
  10. 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宣传教育和人才培养 大力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宣传普及;加强化工行业管理人才培养;加快化工产业工人培养。

瑞旭技术在此提醒您,无论从国务院近期发布的《“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还是从近半年来危险化学品的一些部门规章的变化如《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管理办法》的征求意见和《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规则》(JT617)行业标准的征求意见,以及其他如《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开业条件和技术要求》(GB18265-2000)及《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15603-1995)的修订会启动(此次修订,将GB17914-2013、GB17915-2013、GB17916-2013与GB15603-1995精简整合为一个标准),还有如591号令的修订、《危险化学品安全法》的立法调研等工作的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使用、储存、运输和处置等全生命周期的安全,以及危险货物的仓储、运输等安全法律法规都将日趋完善、健全,监管也将日趋更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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