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13日,市场监管总局会同中央网信办、教育部、公安部、应急管理部、国家邮政局联合制定了《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自建网站销售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并于2023年12月1日在官网公开发布。
本《通知》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根据,以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引导规范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自建网站销售活动和相关行为为目的而制定。
《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自建网站销售合同(示范文本)》包含使用说明、特别提示等,具体销售合同对甲乙方信息、资质、危险化学品明细、质量要求、付款、包装、交货、所有权及风险转移、验收、保险、甲乙双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合同变更和终止、不可抗力、保密义务、通知、送达、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等进行了规定,适用于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自建网站的销售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