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发布了一则关于执行《国际海运固体散装货物规则》第06-22修正案有关事项的通知。
通知对执行《国际海运固体散装货物规则》第06-22修正案有关事项进行了规定,涉及修正案的主要内容、关于A组固体散装货物运输、关于硝酸铵基化肥的运输、相关管理要求进行了规定,适用于国际海上运输固体散装货物及监督监管相关活动。
其中修正案的主要内容如下(详情见附件):
(一)A组固体散装货物的范围;
(二)固体散装货物信息表;
(三)腐蚀性固体MHB(CR)判定衡准;
(四)货物明细表。
通知明确《国际海运固体散装货物规则》第06—22修正案将于2023年12月1日对中国生效。届时,直属海事管理机构和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设立的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职责的单位或部门需按照新修正案和相关规定办理船舶载运固体散装货物申报或者报告,以及固体散装货物安全适运报告手续,并实施现场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具有动态分离特性的A组固体散装货物、具有化学危险性的硝酸铵基货物等现场监督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