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计划严格管控NPE(壬基酚聚氧乙烯醚),草案公开征求意见中

时间:2023-11-06
日本
日本CSCL法规和ISHL法规

2023年10月27日,日本厚生劳动省、经济产业省及环境省为了规范化学物质的制造、进口和使用,以确保环境的清洁与安全,联合发布了有关α-(壬基苯基)-ω-羟基聚氧乙烯(又称聚(氧乙烯)-壬基苯基醚)(以下简称NPE)的相关措施(草案),并公开进行征求意见。意见征集期限为2023年10月27日至2023年11月26日。

这些措施的主要内容如下:

1、将表1中列出的NPE指定为第二类特定化学物质,使用该化学物质的水系清洗剂(即需要稀释后使用的清洗剂)必须符合技术指南并贴上标签。该化学物质的制造商和进口商应报告计划数量和实际数量。此外,为防止NPE对人类和环境造成损害,必要时,经济产业省将有权变更计划数量。

表1

优先评估化学物质名称

优先评估化学物质名称编号86

α-(壬基苯基)-ω-羟基聚氧乙烯(又称聚(氧乙烯)-壬基苯基醚)

指定为第 2 类特定化学物质后的物质名称(预定)

聚(氧乙烯)-烷基苯基醚(仅限于烷基碳原子数为9的情况)(又名NPE)

CAS号

26571-11-9、27177-08-8、20427-84-3、104-35-8 等

化审法公告编号

3-589、7-172

(2)将发布关于NPE和使用NPE的水系清洗剂(即需要稀释后使用的清洗剂)的处理,以防止环境污染的技术指南。

(3)对于NPE的容器、包装或发货单,应发布关于采取措施以防止环境污染的事项。在转让、提供NPE时,经办人必须按照公告的规定进行标识。

各界人士可以在电子政府综合窗口(e-Gov)、厚生劳动省、经济产业省、环境省官方网站获取相关资料并提出意见。提出意见的方式包括填写电子政府综合窗口的意见提交表格、邮寄或电子邮件。请务必提供收件人、主题、企业或组织名称,部门名称和负责人的姓名、地址、电话号码、电子邮件地址、意见内容和依据等详细信息。不接受电话方式的意见提交。

这些措施旨在促进对NPE的安全使用和对环境的有效保护,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将在制定最终政策时得到充分考虑。这次的征求意见旨在确保公众的声音被听取,以形成更为全面和有力的政策措施。

详情请参考网址:

https://public-comment.e-gov.go.jp/servlet/Public?CLASSNAME=PCMMSTDETAIL&id=595223061&Mod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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