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部委公告修订《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纳入所有柴油

时间:2022-11-08
中国
危化管理
法规资讯
中国危险化学品登记及许可

2022年11月7日,十部委发布正式发布公告调整修订《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将“1674柴油[闭杯闪点≤60℃]”调整为“1674柴油”,这就意味着所有柴油将被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无论闪点。以后所有柴油都需要危险化学品相关行政许可,比如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新规将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随后应急管理部还会修订《危险化学品分类信息表》。

危险化学品,化学品,柴油,货物,运输,危险货物

瑞旭点评

我国南方地区使用的部分柴油闪点一般大于60℃,一直来按危险货物运输,按现行规定却不需要办理危险化学品相关许可。应急管理部危化监管司曾下发了关于征求《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实施指南(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将其中柴油部分进行了更改,-10号及以上牌号的车用柴油不纳入《目录》进行管理,-20号及以下牌号的车用柴油按纳入《目录》的危险化学品进行管理。最终通告显然没有采纳细化的意见,将所有柴油加入了目录,意味着所有类型柴油都需要办理相应的许可。

另外,柴油的危货运输编号为UN1202,在陆运中分为3个子条目,按照危险货物来运输。因此,本次危化品名录的调整不涉及柴油的运输方式调整。以往闪点大于60摄氏度的柴油属于危险货物但不属于危险化学品的争议也将不存在。

相关推荐:

热门课程
热门课程
查看更多
热门指南
热门指南
查看更多
化规通
全球化学品合规资讯、数据及技术服务平台
服务热线:
0571-87206555
化规通logo
x
化规通logo
化规通是由瑞旭集团出品,面向化工及下游行业的化学品全生命周期合规资讯、数据及技术服务平台。基于最新的全球化学品法规资讯、可靠的物质及法规标准数据库、专业的合规工具及技术咨询服务,帮助企业降低产品合规风险、破除市场准入壁垒。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秋溢路288号东冠高新科技园1号楼11层
电话:0571-87206555
传真:0571-87206533
邮箱:chemicals@cirs-group.com
工具
相关平台
关注微信公众号
化规通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Copyright © 2026 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浙ICP备07030637号-1
icon-server
mess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