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波兰向欧盟委员会发出通报,拟限制4种物质的制造、销售及使用,并将其列入本国限用物质清单,详情如下:
限制对象及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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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质名称 |
CAS号 |
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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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nitrobiphenyl 4-硝基联苯 |
92-93-3 |
物质及其盐类的浓度或是在混合物中的浓度不超过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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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naphthylamine 2-萘胺 |
91-59-8 |
物质及其盐类的浓度或是在混合物中的浓度不超过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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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nzidine 联苯胺 |
92-87-5 |
物质及其盐类的浓度或是在混合物中的浓度不超过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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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phenyl-4-amine 4-氨基联苯 |
92-67-1 |
物质及其盐类的浓度或是在混合物中的浓度不超过0.1% |
文件要求
生产、销售、使用上述物质的企业必须提交正常理由说明文件,需包含以下内容:
●每年消耗的物质及其盐类或其在混合物中的数量
●物质及其盐类用途
●物质及其盐类对雇员的暴露危害程度
●保护雇员所需采取的安全措施和需要组织的安全活动
同时,履行 1906年签订的《日内瓦国际公约》禁止生产和使用黄磷(白磷)火柴。波兰拟于通报发起之日18天后执行限制行动,同时在8月29日前接受公众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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