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发表《港口危险货物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时间:2012-06-05

  为规范港口危险货物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加强港口危险货物重大危险源的辨识评估和安全管理,国家交通部起草了《港口危险货物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在6月5日前要求各有关单位提交反馈意见。《港口危险货物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共包含6章32条的10页内容,并随附《 港口重大危险源分级方法》和《可容许风险值》2个附件内容。规定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以下简称港口经营人)是本单位港口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港口重大危险源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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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危险货物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载

《 港口重大危险源分级方法》

《可容许风险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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