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CHA采用13个物质的统一分类意见

时间:2011-12-12

砷化镓的分类意见最终通过,而硝基苯仍须等待

ECHA风险评估委员会已经通过了13个统一分类和标签卷宗的科学意见。包括:

• 高温煤焦油 分类为:对水生环境类致癌,致突变,生殖毒性

• N -乙基-2 - 吡咯烷酮 分类为:生殖毒性

• 十八胺分类为:皮肤刺激性,严重破坏的眼睛,反复接触后有毒,造成吸入危险和对水生环境有害

• 9-十八烯胺分类为:剧毒,腐蚀皮肤,反复接触后有毒,刺激呼吸道,造成吸入危险和对水生环境有害

• 氢化牛油烷基胺分类为:皮肤的刺激性,严重破坏的眼睛,反复接触有毒后,造成吸入危险和对水生环境有害

• 可可烷基胺分类为:剧毒,腐蚀皮肤,反复接触有毒后,作为对呼吸道有刺激性,吸入危险和对水生环境有害

• 牛油烷基胺分类为剧毒,腐蚀皮肤,反复接触有毒后,引起吸入危险和对水生环境有害

• 磷化铝与水反应,通过口服给药急性毒性,与水接触后释放有毒气体和对水生环境有害

• 二磷化三镁 与水反应,通过口服给药急性毒性,与水接触后释放有毒气体和对水生环境有害

• 全氟辛酸铵 分类为反复接触有毒,致癌性和生殖毒性

• 全氟辛酸 分类为反复接触有毒,致癌性和生殖毒性

• 1,3 - 环己二酮,2 - [2 - 氯-4 - (甲磺酰)苯甲酰](磺草酮)分类为:皮肤致敏性和对水生环境有害

• 砷酸嫁分类:生殖毒性,致癌毒性1B类。

按预期,对硝基苯盐酸的危害分类标签意见也讨论和通过。但并未达成的任何决定。最近主管部门在REACH法规和CLP会议上讨论该物质的危害分类标签,讨论在法律上明确有关杂质的存在。德国对该物质危害分类建议是将硝基苯的统一分类增条致癌性,生殖毒性,急性毒性,重复剂量毒性(皮肤和吸入)和水生生物慢性毒性。

德国提案,建议增加硝基苯的重复剂量毒性(口服),哺乳期的影响的分类,环境降解分类,并将之分为杂质苯低于0.1%的硝基苯和与≥0.1%苯的硝基苯分类。但目前为止,硝基苯的最终分类仍在讨论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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