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9日,泰国工业工程部(DIW)在其网站上公布了 "Notification of the Department of Industrial Works: Existing Chemicals Inventory in Thailand No. 1 B.E. 2563 (2020)"。该清单是根据《有害物质法》B.E.2535 (1992)编制的第一份现有化学品清单。其中汇编了1995年至2017年期间的化学物质信息,列出了1万多种物质(截至 2020年7月)。在清单中,物质被归类为 1-4 类有害物质:
- 1–低危险程度(每年产量超过一吨时需要通知生产和进口);
- 2–监测和控制(需要注册);
- 3–危险程度较高(需要注册和许可证);
- 4–对人类的风险非常高(禁止生产、进口、出口或拥有)。
为了对化学品进行更有效的管理,泰国预计制定一项法律草案(称为泰国REACH),以取代现有的有害物质法案(HSA)。在2019年4月,发布了《化学物质法》B.E. 25XX 的第一版(草案);最新的《化学物质法》(B.E. 25XX)第四版(草案)于2021年1月7日发布,截至目前还未有新版本发布。
《化学物质法》的拟议草案打算通过 "风险评估计划 "对化学物质进行监管,重新规定了物质分类,将取代目前有害物质的1-4类:
- 分类1(低风险)–企业必须遵守即将出台的进出口、生产、运输、储存和处置/回收标准;
- 分类2(高风险)–使用需要许可证,有效期为六年;
- 分类3(禁止)–禁止所有活动,可能豁免于研究和开发,或者不可避免的污染物,数量很少。
物质的相关分类将由化学评估委员会进行评估。但是,草案中还未有提供关于评估标准的信息。
► 拟议的现有物质管理
已列入TECI的物质在泰国属于现有化学物质,若属于泰国有害物质,则需同时满足泰国B.E. 2558中的相关要求。此外,名录中的化学物质还有可能被筛选确定为SVHC物质,若确定为SVHC物质则需提交化学物质风险评估报告。宽限期将根据吨位等级而定。企业可进行联合提交并分担成本。
► 拟议的新物质管理
未列入TECI的物质,在泰国属于新化学物质。除履行新物质的注册义务外还需注意:
1)若该物质无危险或不符合SVHC标准则可被要求仅需提供简化的风险评估报告,否则则需提供完整的风险评估报告。
2)此外,若该物质超过1t/y,则需同时进行生产/进口数量以及危害通报,具体可见泰国B.E. 2558中的相关要求。
由于管制新化学品的法规尚未公布,因此该清单目前没有法律影响。
相关管控法规和指南文件
►Hazardous Substance Act B.E. 2535 (1992)
►Notification of the Department of Industrial Works: Existing Chemicals Inventory in Thailand No. 1 B.E. 2563 (2020)
►(Draft) Chemical Substance Act B.E. 25XX
监管部门
►泰国工业工程部(DIW)
►泰国公共卫生部食品药品管理局(F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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