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有条件生产或贸易的工业化学物质清单》中的化学物质是在生产和贸易中有严格技术安全要求的危险化学物质。该清单的管控法规为越南《化学品法》(Law on chemicals, Order No.06/2007/QH12)。越南《化学品法》于2008年7月1日起实施。
► 已列入越南《有条件生产或贸易的工业化学物质清单》的化学物质,根据越南《化学品法》,需在进行生产或贸易之前向省/市工业贸易部门申请生产和贸易资格证。申请生产和贸易资格证需提交的资料包括:申请表、营业执照复印件、危险化学物质的安全技术说明书、技术人员的技能培训证等。生产和贸易资格证有效期为5年。申请人还需要在每年6月10日和12月10日之前提交活动报告。
► 未列入越南《有条件生产或贸易的工业化学物质清单》的化学物质,则不涉及相应的义务。
相关管控法规和指南文件
► 《化学品法》
监管部门
► 工业贸易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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